王毅武委员:
您《尽快解决海南大学旅游学院问题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好,非常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是在我省创新办学体制的背景下设立的,属于典型的民办二级学院,是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明确规定要规范清理的对象。自2004年以来,我厅一直试图按教发[2003]8号文件精神,规范海南大学旅游学院的办学行为。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规范工作一直未能取得重大突破。近来,随着旅游学院各种问题的不断暴发,省、厅领导更加感到清理规范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办学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督促有关方面加快研究处理海南大学旅游学院的办学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2453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