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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给予海南大学高级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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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50号提案的答复
王凤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海南大学高级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海南大学近几年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与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与我厅多方面采取措施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是分不开的。在这个过程中,我省实行的“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正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划归省管以后,其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权已被收回,我厅在2001年曾专门下发过两个文件予以明确,并没有授予评审权。
    三、随着新海南大学的成立,海大的办学规模和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确实需要新思路、新举措。在现行的评聘分开的制度下,用人单位能否把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不在于是否有权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关键取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外省很多高校陆续实行的“以聘代评”改革,值得海南大学借鉴。
    目前我省正在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海南大学可考虑结合岗位设置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试点,即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评价与岗位聘任相结合,按照岗位要求、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规定的程序,由学校组建的聘任委员会考核推荐,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由学校设定,期满须重新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等待遇依据所聘任岗位、工作绩效确定。实行“以聘代评”后,不再进行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这对于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落实学校的用人自主权,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是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
    感谢您对我省职称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办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王丽芳
    联系电话:6533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