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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下放高校财务管理权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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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高校财务管理权的建议
B
   
   
   
   
   
    对海南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349号的答复
   
    王毅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下放高校财务管理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议案中所提到的:会计信息滞后及无法兼顾高校的特点和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单位难于独立的行使财务管理权;单位负责人难于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悖《会计法》的宗旨;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网上集中核算,通过核算站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等。针对您的意见,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而系统地总结了7年的改革实践。
    一、关于会计信息问题
    会计信息是会计机构通过加工整理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数据而形成的经济信息,以满足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一般而言,财务管理需要什么信息,会计机构才根据需要加工整理并提供。近几年,省支付局不断创新,转变服务理念,根据单位提出的会计信息需求,为单位设计了符合单位特点和满足财务管理要求的个性化财务报表(如:海南医学院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有效地发挥了参谋辅助作用。而海南大学(以下简称海大)财务部门对会计信息始终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参照其他高校的共性特点提供了《海南大学2006年度综合财务分析报告》、《海南大学2007年度上半年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和《海南大学2007年度财务分析报告》,报告详实地从多方面、多角度分析了海大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针对海大连续4年超支、应收账款数额巨大、内部控制制度和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目前,我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实时反映各单位收支状况和财务状况等基本会计信息,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到核算站查询和通过核算站提供的纸质财务报表等多种渠道查询了解本单位会计信息,以满足财务管理的需要。但第一季度会计报表相对滞后,时效性较差,这主要是年终决算和初始化等因素的影响,我们正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
    二、关于财务管理权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问题
    我省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都是在维持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7年的改革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这一原则,无论是年度预算的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的安排,还是资金的投融资,直至支出的审核、批准,一直都由贵校财务主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我局核算站只是履行会计监督的职能,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财务分析与建议,并没有影响学校财务管理权。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会计与财务分工越来越明确,并脱离财务而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为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经济信息的职能作用更加突出,比传统财务会计合二为一的模式更具有优势。现代企业如此,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之政府会计也是如此,这样更有利于财务管理。
    具体到业务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取得、审核到报账整个过程都是由单位经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在单据审核和财务处理中核算站严格执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客观如实地记录和反映单位包括高校的会计事项、经济活动和结果,并受到单位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可见,会计集中核算不会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三、关于会计监督及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深化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校发展迅速,但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调了加强高校会计监督的重要性。诚如您所说,集中支付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而事实上,公共资金的管理过程可以分为“分、拨、用”三个环节,集中支付仅仅只是监督资金的拨付环节,但使用情况如何?使用结果如何反映?则是会计监督的任务,拨付环节的监督无法取代核算环节的监督。
    自2001年以来,我省实行以会计委派为实现形式的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与集中支付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得到了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国财经报》(2008年4月4日)为此特地刊发了财政部关于《1+1>2的会计探索——海南省财政资金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纪实》的专题文章。
    当然,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同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学校与核算站职责分工不明确、协调不够问题;核算站工作量偏大、报账效率不高问题;年初会计报表不及时问题等。去年,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与学校有关方面积极探讨,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报账效率,更好地为预算单位服务,正在这个时候又收到了您的提案,我们将按照与您座谈的意见,根据高校的实际,不断地探讨适合高校财务管理的会计集中核算新模式,通过海大各方的大力支持,发挥海大财务机构人力资源效能,充分调动各方财务人员积极性,明确海大和核算站双方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等措施,又好又快地构建一个更具活力的集中核算体制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八年六月二日
   
   
   
    抄送: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业务处 朱虹
    联系电话:685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