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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再次请求尽快落实恢复榆林河红树林及湿地生态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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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请求尽快落实恢复榆林河红树林及湿地生态的建议

   
    B
    琼林函〔2008〕176号
   
    海南省林业局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19号提案的答复
   
    苏庆兴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再次请求尽快恢复榆林河红树林湿地生态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榆林河红树林及湿地的恢复范围及土地权属问题
    为了再次深入了解三亚榆林河红树林及湿地生境资源现状,有关人员专门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核实,并向相关部门咨询和沟通。根据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提供的数据,该区域湿地属于国有土地(滩涂),从来没有核发过有关证件,但是长期以来已经被驻军部队占有使用。目前部队已经在此区域实施部分建设,并规划为国防军事用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这些区域为特殊用地范围,有严格的使用规定。
    二、关于做好《保护榆林河红树林湿地的工作方案》问题
    三亚市有关部门2005年已经出台的《保护榆林河红树林湿地的工作方案》是榆林河红树林及湿地生境恢复的基础和依据,我局将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全力支持三亚榆林河红树林湿地恢复工作,积极推进该方案的落实和实施。
    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规划》,并要求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府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以红树林为主的消浪林带建设也被纳为该规划的重要内容。因此,随着《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的深入开展和实施,你在提案中所提的“关于再次请求尽快恢复榆林河红树林湿地生态的建议”将会得于逐步实施。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海南红树林及湿地保护事业的支持!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林业局 苏文拔 6536029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