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努力做好联昌历史胶园与联昌试验站遗址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8-05-04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文体厅 | 2008年7月4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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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努力做好联昌历史胶园与联昌试验站遗址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建议
琼文函〔2008〕64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16号提案的答复(C) 章汝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努力做好联昌历史胶园和联昌试验站遗址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建议儋州市将来把联昌历史胶园和联昌试验站纳入正在开展的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范围,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依法提出保护措施。届时,我厅将在职权范围内对联昌历史胶园和联昌试验站的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事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八年七月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黎吉龙 联系电话:6532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