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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海口海滩环境卫生管理建言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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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滩环境卫生管理建言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
    第0308号提案的答复
   
    房方委员:
    关于《海口海滩环境卫生管理建言》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区水域环境卫生己归口环卫部门管理
    2007年5月前,我市水域(江、河、排洪沟)环卫管理呈多头管理、海域无实施管理的状态。如美舍河由市环保部门管理,防洪沟由市水务部门管理,而市区海域和南渡江等河流还没有实施管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了我市城区海域、江河、排洪沟水体垃圾保洁不到位,垃圾污染严重,与城市景观很不协调,极大地影响了我市滨海旅游城市的形象。针对存在问题,市环卫部门经过调研,于2007年2月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水域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海口市政府批准,我市水域环卫列入了环卫部门的管理职责。2007年5月市环卫部门按市政府的要求,将水域垃圾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水域保洁资质的企业承包管理。从2007年8月承包企业开始实施水域环卫管理,具体保洁范围:海岸:西起盈滨半岛东至南渡江出海口。江河(湖泊)包括:南渡江、海甸溪、美舍河、鸭尾溪、板桥溪、金牛岭人工湖等,排洪沟:龙昆沟、东崩潭、西崩潭、大同沟、秀英沟、海甸五西路排洪沟、杜鹃路排洪沟等。
    目前每天有170人和12艘作业船舶对城区水域实施全面保洁工作。
    二、实行海滩沙滩门前“三包”
    要求沿岸各用海单位企业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卫生责任制,沿海各用海单位都要搞好自己所辖区域海岸带垃圾清洁工作,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
    三、加强港口、船舶污水及垃圾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市拥有海口新港和秀英港两个客货港口。为规范进出两个港口船舶污水和垃圾的管理,我市严格执行《海口港防止港区水域污染管理规定(暂行)》、《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管理办法》和《琼州海峡船舶排污设备实行铅封管理规定》。对在港口作业、停泊的船只产生的油污和垃圾,统一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2003年至今,共计回收残油和油污水约510吨和船舶生活垃圾约3630吨。对于油污水的处理海南海事局投入20多万元建设1 座油水处理设施,2003年12月投入使用;船舶生活垃圾统一运颜春岭垃圾填场处理。两码头的生活污水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直接排放口。
    四、实行海面垃圾清理责任到位
    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根据义务要求,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专门成立海上垃圾清洁队伍负责对城市近岸海域卫生清扫回收处理和监管。海上垃圾清扫队由海洋部门六艘船组成,每天坚持海上清理,并加强海上巡逻、岸边巡查,发现向海滩、海域倾倒废弃物及时纠正查处。由于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而且还需配备专门的海上垃圾清扫设备及专用码头。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长期有效地坚持开展,2007年下半年市政府把此项工作交给了市环卫局负责,成立专门的海上垃圾回收清理公司,并批了专款配备海上垃圾回收设备开展此项工作。
    五、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近年来,为了提高人们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使大家自觉地爱护海域、保护海洋,海口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活动,2007年开展了海口市海洋生态保护行动,组织大篷车宣传车巡回宣传海洋环境保护,利用报纸、电视和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海洋生态保护志愿者近千人开展净海活动,组织学生到假日海滩开展“爱我海洋”的岸滩垃圾清扫活动。今年3月份,与省“蓝丝带”协会联合开展了“蓝丝带”海洋保护行动活动,组织“蓝丝带”海洋保护大篷车队巡回宣传,并发送宣传资料,组织“蓝丝带”志愿者参加假日海滩岸滩垃圾清扫活动。人们对海洋的认识逐年提高。
    海口是我家,海口的环境卫生靠大家,搞好海口市的海滩环境卫生工作,是我市政府及各关部门的任务。
    此复。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联 系 人:李少梅,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