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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支持海南医学院建立中医学院和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5-0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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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第030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关于支持海南医学院建立中医学院和中医药研究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贵委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厅认为,建立海南医学院中医学院和海南医学院中医药研究院很有必要。“两院”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海南丰富药用植物资源的挖掘和开发,有利于海南民族传统医药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也有利于海南健康岛、生态岛的建设,对海南中医教育的发展和服务海南人民健康生活需要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我厅支持设立“两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因此,海南医学院是否设立中医学院和中医药研究院完全是其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不宜干涉。海南医学院如要设立中医学院和中医药研究院,我厅将在职能范围内如学科建设、新办专业申报、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再次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2453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