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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解决白沙县农村医疗卫生困难的建议 符儒定等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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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卫计函[2004]36号
    A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276号的答复
   
    符儒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白沙县农村医疗卫生困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符合客观实际。
    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帮助白沙县建设一个甲级的县人民医院和一批一级的乡镇卫生院,扶持该县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县农民都享有初级保健服务。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较为落后,近年来,我厅多方集资,对包括白沙在内的少数民族市县卫生事业建设给予重点扶持。白沙县人民医院已于2002年纳入我省贫困县卫生改扩建项目,资金100万元,当年我厅又安排了救护车等一批医疗设备,2003年还落实传染病(病区)建设(国债)资金40万元,并已向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申报传染病(病区)设备X线机、B 超等16种设备,改善其基本条件,今后我厅还将继续对其给予资金支持。为了做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财政厅2003年追加4000万元农村卫生建设资金,我厅在对全省农村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人员和服务方面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全省农村卫生院建设专项规划,在今后4年内对全省农村卫生院实行房屋、设备、人才同步建设。在安排2004年农村卫生建设资金时,考虑到白沙属于国家贫困县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优先和重点支持,已安排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14个。
    二、加大对白沙县农村医疗卫生建设资金的投入。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省财政厅、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制定了《海南省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卫生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规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省本级安排的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乡镇卫生人才和设备条件。今后,我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财政卫生支出结构,增加对市县卫生事业的转移支付,帮助各市县改善农村卫生条件。
    三、帮助白沙县抓好农村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①关于医疗扶贫帮困问题。我厅将继续采取省级医院定点支援和医疗扶贫义诊等多种形式,对白沙县进行医疗扶贫帮困,除了义诊科普宣传外,还将帮助白沙县培训医务人员,支援必需的医疗设备,改善其基本医疗条件。②关于培训问题。省级财政安排的培训费,目前只允许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培训,不下拨市县。白沙县卫生系统的培训任务,我厅可结合今年农村卫生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列入省级培训计划,今后将按需求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