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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成立地下管网建设协调机构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住建厅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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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地下管网建设协调机构的建议
B
   
    海南省建设厅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海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成立地下管网建设协调机构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问题很有前瞻性,一针见血的指出目前城建部门的老大难问题。1997年颁布实施的《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燃气、自来水、电信、电力等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当年的掘路计划,由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挖掘工作。但是在各项管线铺设过程中,由于各项管线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异和投资时间不同等原因,各单位仍然我行我素。二是鼓励建立地下共同管线通道,要求有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划一次性建成统一管线通道(包括地沟和地面管架),再向各管线的产权单位收取管线通道使用费。但由于建设共同管线通道投资费用较高,我们对基础设施的投入相当有限。目前,无法满足这个设计需要,执行效果都不是很理想。
    今后,经济建设将飞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需求越来越高,地下管线铺设必将扩大铺设种类和铺设规模。若再无序的开挖道路,重复建设将造成巨大的浪费,又影响城市景观。
    改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及管理体制已经迫在眉睫,我厅决定组成《海南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等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课题专家组,专门对城镇各种管网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及措施,形成成果报告。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在这基础上修订《海南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来规范城市各种管网建设和管理,达到提高建设水平,节约投资成本,增强城市功能的目的。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赵文川
    电 话:65361225 13322006072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