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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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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235号提案的答复
童循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省以来,我省交通部门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效益,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公路里程已达14525.752公里,其中县道2822.623公里,乡道5065.726公里,村道6612.605公里,专用公路24.798公里。已纳入全省各市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养护的县道455.24公里、乡道3204.88公里、村道94.07公里。目前,我省农村公路的养护除县道和个别乡道设置道班实行专业养护外,一部分乡道和村道由市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实行季节性养护,或委托乡、镇、农场、林场代养,但养护与管理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2006年9月,我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11号)的要求,省公路局出台了《海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案》,制订了《海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查评定标准》,汇编了《海南省农村公路养护文件汇编》等印发到各市、县交通局和地方公路管理站,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提供基础服务。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已形成市县政府统一领导、交通局主管、地方公路管理站主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参与的体制,其管养主体、管养目标、筹资渠道、管养模式、管养责任、路政管理等工作逐步到位。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