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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整合资源,引进海外智力为海南服务的建议 黄俊忠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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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黄俊忠委员:
    您提出的第027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引进海外智力为海南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厅工作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引进海外智力、特别是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琼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对此十分重视。
    一、关于“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对我省海外智力工作的领导,建立充满生机活力引进工作机制,建立促进经济社会与人才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的机制”。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比如,根据省领导批示,我省已连续参加了五届由国家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府联合举办的“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这五次的参会参展,省内外媒体均做了报道。今年2月,根据卫留成省长的批示,我省参加了“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成就展”,获得国家人事部等五部委颁发的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这些,都使得广大留学人员对我省的人才和经济发展政策有了广泛了解,扩大了海南企业的影响,为我省企业与留学人员的科研合作创造了新的机会。
    您的建议很好,很及时。我厅将根据“党管人才”的原则,建议省委省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商讨、制订引进留学人才的机制和政策。
    二、关于“创新人才吸引政策和优化人才环境”。
    (一)我省留学人员工作一贯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近几年,根据海南经济建设和人才引进的需要,我们进一步强调要“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突出“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人才观念,确立了鼓励留学人员来琼工作和为琼服务并举的工作指导思想。
    (二)我省先后出台了鼓励留学人才为琼服务和来琼创业的优惠政策。一是在2001年12月,我厅与省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和科技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就海外留学人员来琼服务的专业技术职务、科研经费资助、收入分配、多次出入境以及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二是2001年12月,我厅与海口保税区(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制订《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为留学人员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鼓励留学人员来琼孵化科研项目、创办留学人员企业,促进留学人员科研成果产业化。三是我厅起草了《关于实行优秀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文件,目前正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与公安部门作进一步的协商,这项工作也将对留学人员来琼就业、创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关于“建立整合各部门有效资源,建立统一的海外智力工作信息网络和平台”。我厅将建议省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商讨建立统一的海外智力引进信息平台的计划及措施。
    四、关于“加大财政的投入和支持”。我厅将建议政府加大人才投入,保证每年有一定的投入用以支持留学人才引进及创业;同时加强和扩展国家人事部留学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报的管理和服务,资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开展科研和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关于“全力支持省科协配合中国科协实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省科协工作中如有需要我厅支持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我们非常愿意在海外智力来琼服务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支持和帮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六、关于“充分用好本地留学归国人员资源”。我厅已于2003年年底对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情况做了初步的调查、统计,并建立了基本信息库。据悉,省委组织部也正在对我省的各类人才队伍情况进行调查,其中包括留学人才队伍。我厅在做进一步的留学人才情况调查和制订相关政策时,将采纳您的建议,联合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外办三家单位共同研究开展工作。
    希望您对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江丽 裴漫玲
    联系电话:(0898)65338932 6537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