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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彻底治理石碌水库库区污染源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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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彻底治理石碌水库库区污染源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09号提案的答复(B)
   
    文精华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海南省水务建设的关注与建议,相信在您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下,海南的水务事业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您所提出的“关于彻底治理石碌水库库区污染源的建议”收悉,经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所反映的情况
    (一)关于石碌水库上游的农垦金波农场胶厂废水外排磷超标的情况。经查,现实情况是:2006年以前,金波农场有一座日产10吨标准胶的制胶厂,该厂从1993年开始先后投入90多万元,兴建废水治理工程,建设5个氧化塘和一个曝气池,对加工制胶废水都经过废水处理池进行严格处理后才排放,据白沙县环境监测站长期每年3次跟踪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废水。2006年4月,该厂转产,合并入海南天然橡胶加工有限司金隆分公司,现该厂已不存在。
    (二)金波农场职工医院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处理情况。经了解,农场职工医院医疗垃圾是分类集中堆放,集中由三亚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回收处理;非医疗垃圾是集中运往农场垃圾厂处理;医疗废水的排放处理是采取加洁净灵消毒,再进入两个三级过滤池进行沉淀、过滤处理后向外排放。经过检测排放水各项指标达标。
    (三)关于金波农场场部、金波乡政府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库的情况。金波农场场部及金波乡政府生活污水主要是通过集中排放到鱼塘,采取湿地方式进行排放处理。
    (四)石碌水库沿岸开垦种植农作物,污水注入水库的情况。由于近年石碌水库水位较低,水库周边的职工农民大面积开垦种植农作物,农业面源及养殖业造成水库库区周边水土流失,污水流入水库造成水污染。目前,省政府已组织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以及相关部门着手开展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制订工作。根据《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确定中部山区生态补偿的范围,昌江和白沙两县都涵盖其中,重点对水源地和生态公益林(涵养林)进行保护和补偿,着重治理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强化对流域水质及生态的保护,建立保护者受益、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的长效机制,构筑人与自然相互和谐的海南生态体系。
    二、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立
    石碌水库是昌江县城石碌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地,是八万多居民的生命水。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饮用水安全,根据全省开展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工作的要求,2006年,昌江县政府组织县环境保护、水务等部门编制了《昌江县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并上报省政府。2007年11月12日,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昌江县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琼府函[2007]153号),同意划定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保护区规划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不设排污口,在二级保护区内要求达标排放。保护区总面积为37.78平方公里。该保护区的划定,为昌江县、白沙县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为保障石碌地区饮用水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根据省政府批文和《昌江县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要求,昌江县政府已成立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领导小组,初步指定由石碌水库工程管理局作为保护区的专门管理机构,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县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的管理工作。昌江县政府要在2008 年内尽快组织完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各级保护区设立明显的标志牌、界桩和宣传警示牌等,标明保护区级别、范围和主要的管理规定。
    昌江县政府已在2008年度预算中预留了50万元,用于石碌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在积极制定保护区建设工作计划。
    三、关于建立石碌水库备用水源,出台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建议。经了解,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已草拟《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和《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上报县政府待批;同时组织开展了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执行定期巡察制度,并将水源保护区检查列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经检查,目前,在石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未建有排污口。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由县环境监测站负责水源保护区水质常规监测,每月定期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008年1—4月,所监测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水质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各监测项目除氨氮略超Ⅱ类标准外,其余监测项目均优于Ⅱ类标准,达到饮用水水质要求。
    建议昌江县政府会商白沙县政府和海南省农垦总局对金波乡、金波农场的生活污水和卫生院的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为确保水源保护区的安全,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建议由昌江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勘测划定,建立必要的备用水源,近期可考虑在金波农场、金波乡先建几个生活污水处理池,把所有的生活污水引入生活污水处理池进行消毒处理。建议由昌江县政府会商白沙县政府和省农垦总局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建设污水处理池的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海南省水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08年5月2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水资源水土保持处,陈武
    联系电话:6532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