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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扶持优势品牌,发展精品农业 郑庭锦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0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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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琼农议字〔2004〕27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270号的答复
   
    郑庭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优势品牌,发展精品农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加入世贸后,各大中城市对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等越来越重视,各种测试手段越来越先进,要求越来越高。对于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到优势品牌,发展精品农业等问题,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省政府在2000年已经禁止在农业生产使用高剧毒农药,并从源头上进行整顿,坚决杜绝高剧毒农药在市场上销售。在生产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农民进行培训、教育,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各市县政府都重视“无公害”基地建设,逐步向“绿色食品”、“无机食品”的生产方面迈进。
    二、我省自1997年开始开展农产品评优活动。通过评优,促进海南农产品向优质化方面发展,鼓励优质优价,保护和发展优质农产品。
    三、整合地方品牌,组成区域优势,扩大品牌效应,发展精品农业。利用如“文昌鸡”、“加积鸭”、“临高猪”、“乐东香蕉”、“龙滚菠萝”、“定安圣女果”等等品牌效应,使每一个品牌都具有一定有区域效应,也就是说具有相当规模的种植面积,有加工、包装、保鲜及运输条件,使“品牌”规模化,并能持续性发展。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利用一个名牌去整合一类产品的物流,并向精品农业迈进。宝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可以用“富友”牌去整合精品水果的营销;澄迈果菜运输协会可以用“金澄”牌去开拓精品瓜菜的市场等等。要符合市场竞争规则,要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在宣传范围和宣传方式上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在宣传方式上,不但要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还要在我省驻省外农产品流通办事处所在城市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真正叫响一个品牌,发展精品农业,企业、协会是主角。政府应鼓励龙头企业以公司+科技+农民+销售等形式组织精品农业的生产和销售。政府应从资金上扶持发展精品生产的企业、协会,发挥他们与农户(种植户)的直接联系的关系,进行对农户(种植户)从供应种苗开始,以及种植技术的传授,加强种植管理,并提供农产品销售信息和组织农产品销售,做大、做强、做精,产生最佳的经济效益。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农业厅市场处蔡章焕。
    联系电话:6533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