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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制止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进行行政干预的建议 何永梅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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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260号的答复
   
    何永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止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进行行政干预的建议》(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财政部门通过“清理整顿,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推进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出台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等系列法规和管理办法,不仅整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基础,同时也规范了全省的财政财务秩序。
    二、在总体执业环境趋好的背景下,当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提案所及:部分部门、单位利用手中职权,筑“围子”,设壁垒,干预业务委托,人为垄断,破坏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扰乱了我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行政干预委托业务问题”说到底是“依法行政”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依靠法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规范行为主体行为的准绳。《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对那些利用行政职权,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妨碍和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公平自主执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中介主体应充分发挥法律的权威作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行政单位自觉依法行政。其次,要完善服务采购机制。要在行政职权范围内,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统一”的政府服务采购机制,避免业务委托方面的“暗箱操作”。第三,要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社会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三、您在提案中的建议是中肯、积极的。目前,要减少行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干预,仅凭财政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创建我省平等竞争的执业环境,还需要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长期共同努力。为此,我厅拟委托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向省政府提出一揽子政策建议,以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厅将密切关注《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进程,配合省人大做好《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修改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0四年九月三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与联系人:省财政厅 梁誉腾
    联系电话:6853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