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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南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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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南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琼文函〔2008〕66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93号提案的答复(C)
   
    肖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体育设施建设的提议”的提案,经商省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您在认真分析我省的体育设施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系列建议比较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快我省的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建设以万人体育场(馆)为标志的体育活动中心问题
    我厅同意您的建议,但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如果要建设体育场(馆)为标志的省体育中心,我省必需建设3万人以上的体育场或6千人以上的体育馆为标志的体育中心。我厅将积极与省和海口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省体育场(馆)为标志的省体育中心尽快启动。
    二、关于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进行城市规划、小区建设以及实施旧城改造要预留体育用地等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这些问题,省建设厅认为今后将以规划为龙头主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推动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在编制各类规划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当地人民群众的需求配套完善体育设施用地。二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落实体育设施用地。加强城乡规划督查工作,确保体育设施用地真正用于体育场馆及各类设施的建设,防止对体育设施用地的挤占。三是努力推进社区体育建设。在居住区、旅游度假项目或成片开发过程中,督促、指导业主和开发商在建设同时配套建设社区体育设施;在村镇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指导各市县和乡镇建设符合当地群众要求的体育运动场地。四是积极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对各级、各类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予以最大的支持,加快办理进度,做好用地规划等有关服务工作,确保在建设资金落实的情况下,逐步改善我省的体育设施现状。
    总之,您的关于加快海南体育设施建设的系列建议,省建设厅和我厅将加强协调和沟通,在将来我省各类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加以参考、借鉴和吸收,以进一步推动我省体育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体育产业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体厅法规处符海沧 6533939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