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
第0192号提案的答复
张学修委员:
《关于投资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开发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关于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征用土地批准手续尚未办理齐全问题
对于您提的这个问题,从原琼山市政府及其各政府工作部门对大致坡集贸市场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和省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大致坡镇政府是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建设主体单位。原琼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大致坡镇政府兴建集贸市场及居民住宅小区,土地审批手续是齐全的。按原琼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与大致坡镇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大致坡镇政府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金后,方可给予颁发国有土地证。而海南维嘉公司作为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建设投资方,原向政府申请免交大致坡镇集贸市场用地政府收益金(属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2006]26号)规定,土地出让金不能免交。为此,对大致坡镇政府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金,我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将限期追缴,完善用地手续。
二、关于承诺拆除旧市场800平方米补偿问题
该问题系大致坡镇政府与海南维嘉公司合作开发大致坡农贸市场纠纷问题。目前,主要是大致坡镇规划修编,改变旧市场800平方米土地规划性质,造成旧市场800平方米补偿得不到及时解决。为此,我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曾以《关于美兰区大致坡镇集贸市场建设问题的报告》上报市政府,拟同意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同时要求美兰区政府、大致坡镇政府积极协调,以取得市规划部门同意我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以大致坡镇旧规划给予办理旧市场800平方米划拨国有土地转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按评估地价(经确认)的40%缴交,颁发土地证。上述问题属《建设大致坡镇农贸市场合同》纠纷问题,合作双方应依约加以协商解决。
三、关于投资大致坡农贸市场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基本没有落实问题
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小城镇建设有关政策(中发[2000]11号文件)》的规定,海南维嘉公司投资大致坡农贸市场建设各项优惠政策问题,美兰区政府、大致坡镇政府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正在努力争取当中。
此复。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 系 人:李少梅,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