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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请求省财政资金帮扶农垦困难职工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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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省财政资金帮扶农垦困难职工的建议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91号)的答复
   
    宋绵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省财政资金帮扶农垦困难职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农垦在对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由于海南农垦目前管理体制的原因,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些政策不能完全覆盖到农垦系统,如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扶贫、老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上述这些原因,加上受自然灾害频发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垦区职工的切身利益。使垦区职工收入与地方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您提出的10个方面问题,也正是我们财政部门关注的问题──民生问题。
    今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50号)要求,此项工作由省财政部门牵头,各有关厅局配合。其中农垦总局2008-2012年重点民生发展规划,已由我厅汇总审核编入到全省规划当中。
    您提出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平
    电话:685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