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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120急救电话归属全省统一联用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0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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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0急救电话归属全省统一联用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简梁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120急救电话归属全省统一联用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厅领导非常重视,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建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120急救电话使用情况及相关问题,并责成应急办组织专家对全省120急救运行状况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研。
    7月初,在各方面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厅专门召开海口地区各医疗机构专家论证会,讨论海口地区医疗急救统一指挥的问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120”特服号码是公共资源,应归所有医疗机构和全社会共享。为了确保今后全省特别是海口区域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应对和指挥,做到万无一失,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2004年5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4〕156号)要求,我厅经与海口市政府和卫生局共同协商与研究决定,在8月8日前,将海口地区“120”特服号码纳入统一规范管理。通过转变管理模式,重新实施调度指挥,合理使用医疗急救资源,建立一个坚强、有力、统一的公共卫生指挥救援体系。
    经过前段时间的工作,全省尤其是海口地区的120急救电话的使用情况以及120急救中心的作用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目前,海口地区120的现状是:
    一、海口地区只保留了一个120急救号码,医疗院前急救的接警和调度工作由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统一负责;
    二、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已开始根据“就急、就近(就近出车、就近抢救)、就能力、就病人意愿”的原则,将患者送往各大医院就医;
    三、我厅制定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急救中心(站)
    准入评审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卫应急[2008]70号),开始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急救体系的管理和建设,并按照这一方向大力推进公共急救网络体系的建设;
    四、具备能力的属地各级医疗急救机构,正在陆续按规定办理急救入网手续,并在入网后承担相应的院前急救工作;
    五、海口市卫生局正在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加快制定海口地区医学紧急救援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网络医院和人员的准入标准,加强培训和考核,促进紧急救援事业科学规范发展;
    六、海口120的统一规范管理模式已得到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以及各大医院的赞扬和认可。
    下一步,我省120发展趋势是:
    由海口市政府建立一个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不再依托于任何医院,专门负责120急救网络的指挥和院前急救的业务管理工作;120急救网络可将属地各级医疗急救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只要具备准入条件,提出申请经考核符合标准,并同意接受120网络的统一指挥,即可作为120网络的一个终端承担相应的急救工作责任和任务。海口地区120急救网络将由一个指挥中心、若干个急救中心以及分布在全市各地多个急救站组成。
    我厅印发的《海南省医疗急救中心(站)准入评审标准及管理办法》(琼卫应急[2008]70号)、《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医疗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琼卫应急[2008]76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全省医疗急救中心(站)及医疗急救人才建设。在“十一五”时期,我们将建立和完善适应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际旅游岛城市建设需求的紧急救援医疗人才发展体系和机制,培养技术全面、反应迅速、在观念和能力上与国际接轨的急诊急救医疗服务人才梯队,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能力,为构建平安海南急诊急救医疗提供人才支持。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卫生应急办 宋超 6538831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