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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发展我省港航业的若干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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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骆志鹏先生:
    您提出的《发展我省港航业的若干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港航业强省,提高我省以港口为核心的现代物流综合发展实力的问题。
    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海运是海南对外经济联系的主要运输方式。建省以来,经过交通人的共同努力,海南港口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北部三港合一,建立综合型多功能枢纽港口;南部初步建成可以靠泊大型国际邮轮码头;西部改造扩建工业港口群,基本满足工业产品、原材料的运输需求。目前,全省港口泊位147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的深水码头31个(包括1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年货运吞吐量7000万吨以上,是建省前的7倍。随着港口建设的不断发展,海南航运业也正在稳步发展,为海南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海南注册的航运企业有88家(省际63家、水上旅游25家),总运力140多万吨,比建省初期总运力不足4万吨增长30多倍;船务公司经过多种类、多层次、多功能,沿海、近洋和远洋的整合和发展,已初具规模。
    根据海南“十一五”港口规划,未来五年海南将新建港口项目8个,新建泊位28个,新增吞吐能力3768万吨。2010全省泊位将达到169个,总吞吐能力9694万吨,实现翻一番的目标。届时,海南将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信息畅通的港航体系,海口、三亚、洋浦将成为东南亚重要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二、关于出台船舶抵押贷款政策,鼓励船务公司发展问题。
    由于船舶融资数额大,周转期较长及本省船务公司规模较小等原因,目前我省的商业银行对船舶押贷业务基本没有开展。我厅经与相关银行商议,今后将适时出台扶持我省船务企业融资相关政策。
    三、关于降低航道费收费标准的问题。
    全国征收沿海航道养护费的省份有广东、广西及海南。我省征收沿海航道养护费是依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颁布的《海南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办法》(琼交〔1989〕363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航道养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交运〔1996〕205号)的规定进行的。根据目前水运市场现状,我省现行的航道养护费征收费率标准有些偏高,需进行调整。目前,我厅正在开展调研工作,将于近期对航道养护费征收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
    四、关于建立海运通关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
    建立海运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海运通关中出现新矛盾、新问题,体现政府职能转变,这是一条很好的建议。我厅将积极牵头,定期召开各通关联检单位领导会议,解决实际问题。
    五、以洋浦保税港的设立为契机,用好、用足政策、使海南港航业实现腾飞的问题。
    洋浦保税港区的设立,对提升洋浦品位,洋浦在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战略地位都非常重要。目前,我厅正在指导洋浦经济开发区扩大港口建设,提升港口功能,加强港航业的国际合作,设立世界最大的化学危险品储运企业,建立亚洲航运中心等等。
    感谢您对我省港航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