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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大力度查办私宅非法用地行为的提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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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查办私宅非法用地行为的提案

   
   
   
   
   
   
    琼土环资函〔2008〕699号 A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81号提案的答复
   
    张振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查办私宅非法用地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在查办私宅非法用地行为上做了大量工作。
    当前在我省各市、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历史纠纷和违法违规使用、圈占农村集体土地及私宅非法用地等问题。2002年以来,我厅对全省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作了大量排查、摸底和调研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组织有关单位及各市、县政府成立的专门工作队伍,积极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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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发证工作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全省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面积4834.2万亩,占农村土地总面积96.7%,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省份。同时依法调处解决了5280宗土地权属纠纷,占全省土地权属纠纷总宗数的86.7%。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明确了土地的权属和产权关系,化解了一批土地权属矛盾,避免了土地纠纷事态的恶化,促进了社会稳定,使一些因土地权属纠纷长期闲置的土地得到了开发利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全省目前还有533宗土地权属纠纷尚未彻底解决,涉及土地面积37.8万亩,其中非林地纠纷295宗,林地纠纷258宗。通过调研排查,全面掌握了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底数,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更好地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求,认真作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根据当前违规违法用地依然严峻的形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集中查处了“以租代征”、擅自扩大开发区四至范围面积及各种名义新设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未批先占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我省各市县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群众来信来访、媒体披露、动态巡查等渠道,拓宽案源,扩大线索,落实责任,分片包干,认真梳理,分类造册,基本上摸清了底数。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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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出的三大类案件基本情况是,通过“以租代征”方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用地案件共32宗,租用面积723.08亩,实际占地605.45亩,其中耕地8亩,没有基本农田,违反规划面积605.45亩; “未批先用”案件13宗,涉及土地面积433.67亩,其中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土地1宗,面积22亩,单独选址应报省政府审批建设项目12宗,面积411.67亩。另外,对不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其他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我省多数市县也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案件46宗,面积417.8亩。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
    二、关于反映三亚市颁发宅基地土地证范围涉嫌侵占企业的开发区规划道路和绿化带问题。
    三亚“皇家生态海景花园”规划的道路问题,因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三亚市人民政府向第三人符某和王某颁发三土房(2006)字第2234号和第2235号《土地房屋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二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因该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以(2007)琼行终字第177号和第17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已驳回起诉。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三亚市政府的调查证实是存在当年划地的事实,符合三亚的历史情况。但是,三亚红郊公司未获批准违反城市规划占用其用地权属范围外“皇家生态海景花园”南侧的土地做为小区道路并建造了售楼部房屋,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应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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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前我省正在开展从严查处以“以租代征”为重点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使用、圈占农村集体土地案件工作,同时注意堵疏结合,开展宅基地发证试点工作,加大力度查办私宅非法用地行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滞后,宅基地管理工作薄弱,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非法买卖、未批先建和乱占乱建等现象比较普遍,浪费土地资源、破坏耕地和宅基地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我厅2006年以来就逐步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摸索经验,争取尽快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同时,为坚决执行国家近年来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土地管理,遏制一些地方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及蔓延的势头。我厅于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行为的通知》,其中将城镇居民违法违规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和查处的内容。解决土地管理面临的问题,需要一个综合改革并探索建立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为此,我厅今年开展建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将三亚市、昌江县和儋州市列为我省的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的市县,三亚市在此次试点工作中结合该市土地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两个方面,制定了《三亚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责任管理制度》和《土地违法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将监督责任下放到区(镇)的居(村)委会一级,充分利用基层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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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将土地监管工作引向深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及时查处。
    今年6月,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私下买卖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三亚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禁止非法侵占土地建房、非法买卖土地建房、非法挖山毁林建房;以及在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违章建筑;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房或进行临时建设、擅自改变规划及其用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以及禁止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等违法建设。对于违法建设的违章建筑,在城市建设和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赔偿和安置,并将强制拆除;对于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规划建设、国土环境资源、房产管理、林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供水、供电、供气、区管委会及社区居委会、镇政府及村委会、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违章建设建筑整治工作,强行拆除的各类违章建筑上万平方米。三亚市还召开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暨开展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年内全部完成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并计划到2009年下半年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该市25万户(宗)城乡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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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市委、市政府还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三亚市委市政府以上所采取的措施,有力地刹住了私宅非法用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蔓延的势头。
    我省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结合我省实际,今后一段时期,将加大农田整理资金投入,提高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前提下,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谢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二○○八年七月一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 陈宇叶
    联系电话:652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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