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加强控污减排,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8-05-2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水务厅 | 2008年6月5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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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控污减排,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70号提案的答复(B) 黄俊忠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控污减排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控污减排,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抓好我省“十一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第五次党代会上提出的“生态立省、开放强省、产业富省、实干兴省”的战略部署,省政府提出了在2010年底之前完成全省所有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8个,估算总投资为25.8亿元,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5.9万吨,新增配套管网总长755.2公里。在28个污水处理项目中,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三亚鹿回头污水处理厂、三亚新城污水处理厂和桂林洋管网配套工程5个项目已于2007年开工建设,其中三亚的红沙、鹿回头、新城三个污水处理厂和桂林洋管网配套工程将在2008年底前完成,海口的白沙门二期计划在2009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在今年6月底前,海口长流、洋浦、澄迈老城、澄迈金江、白沙、琼中、定安等7个污水处理项目将开工建设,计划在 2009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我省计划在2009年3月份开工建设海口江东、三亚荔枝沟、海棠湾和红棠湾以及儋州、琼海、东方、文昌、昌江、临高、万宁、陵水、五指山、屯昌、乐东、保亭等16个项目,并计划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投入运营。 二、全面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明确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的职责,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今年2月份省政府与全省各市县政府签订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年终考核得分在65分以下或者实际考核内容分值在65%以下的市县,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省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实行项目限批,停止本级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各类资金的安排;停止本级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供地审批和环评文件的审批;园林城市(省级)的创建、文明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卫生模范城、环保模范城和“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评比一律不予通过。目前各市县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按计划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控污减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08年5月29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城市水务处,颜毓南 联系电话:65313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