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清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物价部门收费管理的一项长期工作。1997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部署,认真抓“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对全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分期分批取消了565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了194项过高的收费标准,到2006年底,共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2.5亿元。2007年我们继续做好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报经省政府同意免收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每年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约1.15亿元。取消了燃气管理费、求职择业登记费、人才劳动力交流会场费和信息推荐就业服务费等7项收费。还降低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每年减轻社会负担约1975万元。2008年报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财政厅发文取消三资企业检验费、音像管理费、机关大院(政府大院)车辆出入证工本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11项收费,免收农贸市场小型器具检定费、地质成果资料费等3项收费,降低了中高级职称评审费、汽车及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和生猪产品检疫费等6项收费标准,每年减轻社会负担约524万元。将医疗器械修理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费等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我省的清费治乱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一些乱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随着我省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成本的降低,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清费治乱工作仍然艰巨。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机制已逐步建立
这些年来,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巩固清费成果。
一是制定监管法规、规章。我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税外负担的决定》(
二是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年审、专用票据、收支两条线、交费登记以及收费公示等六项收费管理制度,并率先在全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各家开票,一家收款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由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是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多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出租车收费、房地产收费等多项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如:1998年以来,依法查处教育违规收费3823.74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029.458万元,其中退还学生2633.488万元;查处涉农价费违规金额7797.1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786.83万元。经过大力整治,我省教育、涉农等各项乱收费行为和现象大为减少。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措施
你会在提案中建议进一步清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相关配套措施和监管机制,巩固清理成果的建议是对的,我们表示赞同。今后,我们拟将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
(一)系统清理各部门收费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对各部门历年来的收费政策进行系统清理,凡不符合现行收费管理规定或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建议国家或省政府取消,对管理性收费根据我省财力状况适时取消或免收。将不再具有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从严核定收费标准,特别是各种证照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偏高的要按照审批程序及时降低,逐步压缩收费总量,减轻企业、居民和社会各方面负担。
(二)跟踪落实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确保清理整顿的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重点抓好这两年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跟踪落实工作。严禁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三)严把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人民政府明文规定外,不审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出台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学习借鉴外省先进收费管理经验,尽量缩小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规模。同时,研究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收费政策,做好教育收费、涉农收费、劳动就业收费等涉及民生收费管理。
(四)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作为各收费单位的收费依据。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教育收费公示和县级以上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提高收费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对收费的监督。
(五)加强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只有年审合格的收费许可证才能继续使用。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凭证。每年通过对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入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记录等审验,加强收费管理,掌握收费动态,适时调整收费管理政策。
(六)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惠农价格和收费、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收费等的专项检查,减轻学生家长、农民和居民负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收费管理处 严秋日
联系电话:6533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