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学幼儿园路口设立监控录像及车辆限速行驶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对小学、幼儿园路口设置监控录像以及车辆限速标志的问题,我厅交警总队和科技处从去年初开始,已经会同海南光信公司共同研究小学生及幼儿园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目前,该系统已经通过专利申请,并受到公安部高度重视与肯定。我厅交警总队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推广。该系统包含了您提案中所提的设置监控录像及限速行驶标志,还设置了超速抓拍功能、行人语音报警提示功能以及智能化科学分配与调整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时间等功能。该系统一旦得到普及,将对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交通管理发挥出积极作用。关于交警部门在中、小学、幼儿园派交巡警执勤问题,虽然我们警力有限,无法全面实施,但大部分交警支、大队已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安排了助学岗。根据您的建议,下步我们将对此工作作进一步的完善。
此复。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陈卫强 联系电话:65312670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