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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行“绿葬”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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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绿葬”的建议
王毅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绿葬”的建议收悉,现就答复如下:
    一、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长期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是殡葬改革的必由之路。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特别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绿色葬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色殡葬,概括地讲有如下三大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火化的环保;二是公墓的生态型、园林化、艺术性;三是殡葬活动的文明程度。当前全世界都在重视环保,群众的认识度也比较高。多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地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包括海葬、树葬、花葬、骨灰撒散等生态葬法。其中绿色殡葬是葬法改革的核心内容。政协委员建议的“绿葬”很有必要,符合时代特色和发展要求。
    二、长期以来,我们推进的殡葬改革,推行火化的目标就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资源,保护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到“近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土葬’大又在复苏;‘火化’以后又选‘陵寝’,既占地,又不美观”。这种现象在我省的确存在,有些地方甚至还比较突出。目前我省火化区火化率严重偏低,在火化区应该火化的遗体有相当一部分违反规定进行土葬,也有一部分遗体火化以后又将骨灰装棺重葬,这都属违规行为。存在上述问题,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历史遗留的丧葬习俗问题,也有目前殡葬方面的法规政策滞后,殡葬设施落后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当前,我省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强调要着重抓五项工作:一是要完善殡葬管理立法,使殡葬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体制,使殡葬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四是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改变人们传统的丧葬观念;五是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的殡葬服务队伍。
    三、关于成立“绿葬”经营性公司的建议问题。我们认为这种思路很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殡葬行业也应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即将出台的新条例规定,除了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尸体的运送、冷藏、停放、火化等之外,其它方面已推向市场。只要是在省政府总体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对我省殡葬管理和改革有促进作用的,对殡葬改革有利的,对老百姓有利而且能接受的项目,我们都将大力提倡和支持。
    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联系电话:65332606)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