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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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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议
对政协海南省五届一次会议
    第0138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海南省委员会:
    《关于加强海口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是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是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重要平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便民利民的社会工程,也是构建和谐海口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坚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以民为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海口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大胆创新,推进了社区卫生服务又好又快发展。2005年,龙华、美兰区分别被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至目前为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发展为53家,覆盖率为82%。虽然,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取得较大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确实存在着贵委提出的“资金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功能不完善”和“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不足”等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根据2008年4月3日十四届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口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8一2010年)》要求,市财政将按每服务人口不低于4元/人标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年预算下拨(实际上从2006年开始至目前,市卫生部门在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业绩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已“以奖代拨”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450万元),并根据财力状况逐年提高标准。四个区政府也表示要在原资金扶持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
    为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的问题,我市将充分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不断加大社区卫生全员培训和人才引进的力度,有效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和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居民与社区卫生服务“一键通”这种新型的服务模式,该模式的尝试目前正在运作当中。
    为了更好地推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已通过准入考核的办法先后将两批现有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保医疗定点单位,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了“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但是,由于参保居民在社区门诊未享有一定比例报销资金支付,造成居民有病不一定首诊在社区,故社区“首诊制”的推行还存在着不少困难。我市将建议省医保、物价部门会同其他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有效、合理地拉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病人自负比例和收费标准。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做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才能有效地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市已下发了《海口市城镇无业居民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管理方案》,最近又按照“强区扩权”的规定,已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四个区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结合医疗市场的整顿,加大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有效地推动海口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向前发展。
    此复。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联 系 人:李少梅,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