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海南省脱贫农村要先建设“卫生村”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8-04-11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省卫计委 | 2008年6月25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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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脱贫农村要先建设“卫生村”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杨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省脱贫农村要先建设“卫生村”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很好,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目前我省建设卫生村情况 在全国农村建设“卫生村”是全国爱卫办和各级爱卫办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在全国农村开展的一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目前省级卫生村标准有8条,内容包括基础卫生设施、环卫、环保、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疾病预防、社区卫生等内容。每年各地爱卫办都在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特别是近几年,全省各市县都把创建“卫生村”与建设“文明生态村”相结合,取得可喜成绩,截止2007年底,我省省级卫生村有共361个,省级卫生村在促进农村改善环境卫生、提高农民卫生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与推动作用。 二、关于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问题 我们以健康教育为抓手,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和移风易俗活动,促使农民良好卫生习惯的形成,特别是近几年,全国爱卫办和各级爱卫办协调有关部门在农村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和印制宣传小折页、张贴画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的防病意识。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变生活陋习,引导农民追求环境卫生质量和卫生健康生活方式。近几年,在农村,特别是一些“卫生村”和“文明生态村”农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明显提高。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卫生文明素质。 三、关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在全国爱卫办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爱卫办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政府、乡镇、群众各一点),多方集资,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村改水改厕。每年国家和各级财政都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卫生户厕。2007年中央补助农村改厕专项资金858万元,省政府 “三集中”扶贫资金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500万元。截止2007年,农村自来水覆盖率为59.72%,卫生户厕覆盖率为49.98%。此外,对农村201个乡镇所在地的集中式供水系统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同时开展农村使用的大口井进行消毒试点示范工作,这项工作我们每年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垃圾与污水处理。近两年我们在农村开展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的试点工作。在示范村建设垃圾收集点、配置果皮箱;铺设了污水排放管道、建设沉沙井和无害化处理池(三格式)以及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定时打扫环境卫生,垃圾有专人管理,保持村容整洁干净。通过农村垃圾与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已初步摸索到一些经验,我们将扩大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农村推广。 四、关于开展卫生评比活动问题 在省级卫生村,我们都要求制订《村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建立长效卫生管理机制。要求农户要落实“门前三包”(包打扫门前卫生、包种植树和草、包养护),限制家禽放养。“卫生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卫生保洁好的挂红牌,一般的挂黄牌,差的挂黑牌。 为继续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拟于2009年度在财政预算中力争增加“创建卫生村试点工作专项经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每个市县创建几个示范性的省级或国家级“卫生村”,进一步推动全省“卫生村”建设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爱卫办 陈少影 65388356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议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