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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加强诚信建设,促进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 袁玉岷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0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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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函〔2004〕74号
    A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241号提案的答复
   
    袁玉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诚信建设,促进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旅游诚信体系等问题
    我局目前正在建设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今年3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以琼府办[2004]18号文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转发了我局起草的《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我局也向全行业印发了《关于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暂行办法》,自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我局已成立了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吴文学局长任组长,设立了海南省旅游信息中心,搭建起了海南省旅游诚信网络平台,建立了相关诚信网络管理制度,并组建了旅游诚信信息报送员队伍,对其进行了免费培训。下一步,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旅游诚信信息的报送工作,为建立健全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信誉评价和奖惩制度奠定基础。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海南省旅游定点饭店管理办法》、《海南省旅游购物定点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问题
    我省现行的旅游法规《海南省旅游条例》已取消了旅游定点管理制度,对饭店实行星级评定管理制度,对旅游景区(点)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对旅游购物点实行旅游佣金结算管理制度。在整合与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方面,我局当前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为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我省旅游市场的旅行社内设部门对外变相承包的问题,我局于去年10月份起实行旅行社内设部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旅行社设立内设部门的标准、条件以及对旅行社内设部门的经营规则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旅行社加强对内设部门的管理,并将现有内设部门的基本情况报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内设部门违规经营的行为将追究所在旅行社的责任。与此同时,我局将在全省逐步推行电子行程管理,全程监督旅游各环节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旅游价格宏观调控。我局与省发展与改革厅于今年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我省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接团价格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我省旅游企业接团价格进行指导,规定了旅游佣金提取控制比例,要求各旅游企业按照公布的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尽快调整其团队经营价格,报省物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执行价格的依据。
    (三)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自4月中旬开始,我局举办4期培训班,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分批对现有导游员进行年审培训,并对全省6000多名导游进行年审登记,向其免费发放全国导游IC卡、海南省导游员上岗证和海南省导游员信用卡,自2004年7月1日起,导游员持以上三证(卡)齐全者才具备带团资格,实行联网管理,从源头上铲除了“黑导”生存的土壤。
    (四)加大旅游执法工作力度。我局在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基础上,正积极筹备建立二级执法体系,以属地管理为主,加强基层旅游执法队伍的建设,于今年3月批准陵水旅游局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并对全省旅游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重新颁发旅游执法证件,在我省热点旅游市县全部建立起了旅游执法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覆盖面广的旅游投诉处理网络。
    (五)进一步规范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一方面,我局在机场、车站、码头设便民服务点,免费发放海南旅游宣传资料和《游客旅游须知》;另一方面,我局针对黄金周期间旅游客源相对集中的情况,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强化旅游预定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旅游企业必须提前做好旅游接待计划,落实与相关旅游企业的旅游预定工作,提前签订旅游接待合同,确保旅游行程的畅通,严禁旅行社接待没有落实接待计划的团队。
    此外,我局还将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旅游市场特邀监督员,在每一个旅游团队中还要求推举游客监督员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份,省政协办公厅2份。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白智基
    联系电话:6677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