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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海南核电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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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2号提案的答复

跃委员: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22号)关于加快核电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核电作为一种经济、安全、可靠、清洁的新能源,海南建设发展核电,既符合“发展能源优势、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的国家能源政策,同时也是顺应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解决一次能源问题,有利于我省生态省建设要求,缓解能源短缺局面,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和合理,对海南加快核电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海南建设核电项目早在20059月就启动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已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我省正全力推进该项目,完成了规划选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520我厅联合中国核工业集团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关于上报海南昌江核电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我省已派专人跟踪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路条”。

三、中国广东核工业集团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在都在我省成立了核电项目筹备处,我省也成立了核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厅,负责日常工作。

四、我们将根据海南省实际情况,加大核电知识的宣传力度,立即正着手开展抽水蓄能或燃气调峰、联网二期、岛内的电网改造等核电配套设施的专题研究,条件具备便可开工建设。

此复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发展与改革厅    蔡汝湘

联系电话:6538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