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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改造我省市县部分公路沟,尽可能减少交通事故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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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111号提案的答复
梁源富等3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改造我省市县部分路沟,尽可能减少交通事故”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路建设等级标准,是根据交通部有关公路技术标准,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等发展需要综合因素建设。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严格依照规划、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施工建设等程序实施。公路的路基宽度等建设标准,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设计,其中三级公路路基宽度分为8.5米宽和7.5米宽两档,四级公路路基宽度分为6.5米宽和4.5米宽(单车道)两档。对于定安县塔龙线局部路段超深路沟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厅将按浅边沟或加盖水沟盖板等方案改造处理,并在急弯处增设减速带、标志标牌等设施改善公路设施的安全功能。
    感谢您们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