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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黎族原生态民歌保护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文体厅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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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黎族原生态民歌保护工作的建议
琼文函〔2008〕42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6号提案的答复(B)
   
    曹时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黎族原生态民歌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加强多方面支持力度问题
    2003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家文化部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对包括黎族原生态民歌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推广,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一)建立了省市级保护机构。建立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由原副省长符桂花任组长,省文体厅等八个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保护中心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三亚等4个市县建立了相应机构。
    (二)落实专项经费。已争取到国家、省财政和社会赞助等专项保护经费约近 4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黎族民歌的保护和推广基础工作。省委宣传部、我厅另拨给王妚大优秀民歌保护和推广专用经费约15万元,先后举办了王妚大民歌传授班和出版了《王妚大民歌选》歌集光碟等,并提供她的房屋维修和医疗费用等。
    (三)开展普查征集工作。近几年来,我厅牵头组织以座(访)谈、考察等方式,对保亭等8市县开展专项普查,通过文本记录、录音、录像和实物征集,获得了清代手抄本歌册等一批珍贵实物资料。
    (四)申报国家、省级专项名录和传承人。我厅先后组织申报了国家级第一、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琼中黎族民歌等项目在第二批名录中公示;85岁黎族著名歌手王妚大民歌和黎族民歌获省级名录。她被中国文联等单位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和省级传承人。
    (五)举办黎族民歌(手)培训班、文艺晚会,出版歌集光碟。省、市(县)组织举办了王妚大等民间歌曲(手)培训班6期,培训民歌手350多人次。并组织级专题文艺晚会进行现场表演省组织有关部门出版了《王妚大民歌选》(500册)及一套CD、VCD光碟(400张),将出版《黎族民歌三千首》等。
    我们将进一步争取国家、省对黎族民歌的保护和推广的资金,进一步组织各有关专家以各种形式对王妚大等优秀黎族民歌手(优秀民歌)进行保护和推广。
    二、关于社会的关心和重视问题
    目前,社会企业已对黎族民歌的保护和推广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今后,在争取政府资金大力支持的同时,我们将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以各种形式投入到对黎族民歌的保护和推广工作当中。
    感谢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和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文体厅艺术处王琦,6533825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