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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几点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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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66号提案的答复(B)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民工安全培训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工作,实施积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农民工培训工作得到稳步推进。2007年,全省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余人。作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培训关系着我省建筑行业工人的切身利益。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2007年,我厅与省建设厅共同制定了《海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一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了一线生产操作工人的培训、考试、发证办法,将在全省逐步展开。2007年,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把安全知识列入培训考试内容。
    二、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经费有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但此经费由企业自行支配,是否真正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很难监管。
    二是部分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不够重视。由于一些企业人员流动性强,导致企业的培训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整体质量。
    三、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一)严格培训要求,进一步明确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效果。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企业和培训机构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
    (二)进一步落实《海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农民工持证上岗,从而推进建筑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
    (三)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列入培训内容,对未按要求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列入培训内容的企业将给予一定处罚。
    (四)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努力解决建设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经费监管问题。我们将采纳贵委提出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可以在开工前按适当比例从工程预算中人工费总额中提前缴纳”的建议,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
    感谢您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刘小俊
    电 话:65200865 传 真:653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