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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我省渡口渡船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8-04-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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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55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海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省渡口渡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五”期,我省乡镇大部分渡口安全设施简陋或没有任何设施,渡船结构简单、设备落后,“三无”船舶多,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部分渡口没有专人管理,部分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的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2005年,国家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我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联合下发了《海南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经过整治,投入1258万元改造渡口基础设施,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基本达到交通部规定的标准。目前,各市县和乡镇政府落实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
    我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多,长期投入不足,渡口渡船设施的整体技术水平不高,仍需进一步更新改造和规范渡口渡船经营和管理行为。今后,我厅将加强管理,搞好规划,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责任制,把渡口渡船管理工作做好、做实。
    感谢你们对我省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交通厅 黄文会 6534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