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将红树林纳入海防林建设体系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8-04-10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林业局 | 2008年10月24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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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红树林纳入海防林建设体系的建议
B 琼林函〔2008〕140号 海南省林业局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29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海南省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将红树林纳入海防林建设体系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红树林是陆地过渡到海洋的一种特殊森林,为海洋生物栖息、繁殖、生长发育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生态环境,是生物多样性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对象。红树林具有防风消浪、促淤护岸、净化海水等生态功能,被称为“海岸卫士”。但是,长期以来的围海造田、乱砍滥伐,挖池养殖等不合理开发,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红树林面积减少,从50年代初的10308公顷,锐减至2001年的3930公顷。保护和发展红树林资源已刻不容缓。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在着手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将红树林纳入全国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2005年,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我省编制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将营造和保护红树林列为主要建设内容。2007年,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该规划安排我省红树林造林任务为1.29万公顷。 二是开展红树林造林试验。自2005年以来,我局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红树林造林试验,历年安排资金情况:2005年三亚、文昌各10万元,2006年文昌81万元、临高15万元,007年临高60万元。近年来,已造红树林面积1800亩。 三是大力发展红树林资源。我省2007年启动的海防林建设工程,建设范围为沿海基干林带,因此没有把红树林纳入造林规划。按照罗保铭省长的批示精神,我局将采纳你单位的建议,结合海防林建设总体规划的调整,对红树林建设进行专项规划,把红树林作为海防林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抓好落实。办好红树林苗圃,对红树林宜林地段和遭到破坏的红树林,采取封滩育林、退塘还林、人工促进和人工造林等措施进行恢复和发展红树林。 四是加大红树林资源保护力度。认真抓好红树林建设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红树林建设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完善红树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通讯与信息处理设备,建立红树林湿地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在红树林保护区设立监测点,组织护林员加强巡查,发现毁林行为及时查处;通过法律手段,坚决制止毁林开发、擅自围(填)海等违法行为。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林业局 李儒法 6533314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