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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学校治安管理的建议 覃碧霞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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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5号委员的答复
B
    琼教提〔2007〕第42号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5号委员的答复
   
    覃碧霞委员:
    我厅收到政协海南省委员会转来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第0175号提案(即你的提案)《关于加强学校治安管理的建议》后,十分重视,在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及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发挥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厅的作用,积极与省综治委进行有效的沟通,获得支持,近日增补了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局为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使省综合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到11个,分别是: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体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局、共青团省委。在我厅的努力下,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年9、10月份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有六项:1、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地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研究协调,列入计划抓紧解决;对重点问题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化解措施、有应急预案,防止酿成事端。2、严厉打击侵害师生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流氓团伙用黑恶势力,使涉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校内外治安秩序明显改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3、加强对学校周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和无照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的摊点,清查搬迁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及储存、加工、运输、销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原料和产品的企业、站点,使危险和污染源远离学校、幼儿园。4、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对重要地段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改善交通秩序,清理校外妨碍学生出入疏散的违章建筑和商业摊点,清理占道阻碍现象,设立和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上下学时段要安排交警疏导交通。5、完善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坚决制止校园暴力,督促学校做好各项安全大检查,清理校园危险设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6、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安全文明生态校园”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们力求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坚决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安全文明生态校园建设,努力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学校及周边环境。
    今后,类似的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两次,在春、秋季入学前后进行,通过整治,真正做到你在提案中所期望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