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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第0022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建:
你们在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交的第0022号党派团体提案《关于收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费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厅经充分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认为《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它充分阐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客观地肯定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克服经费困难开展工作。
近几年以来,“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相继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厅也认为必须尽快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问题,解除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贵党在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后,建议海口、三亚按建设工程造价的1.5%收取安全监督费,其它市县按建设工程造价的2.5%敢取安全监督费。我们认为这是适宜的,但敢取安全监督费,必须经过省物价、财政等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实行。我厅将利用你的提案契机做好此事的协调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尽快同意敢取安全监督费。
联系人:赵文川
联系电话:65361225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