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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增加中小学体育场地的提案 庄琼菊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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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提〔2004〕51号 B
   
   
    海南省教育厅
    对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庄琼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体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搞好中小学体育教育工作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体现。近年来,海南省中小学体育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省教育厅和教育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如《海南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海南省学校体育教育检查评估细则》、《全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快新时期海南体育发展的意见》、《全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等,切实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改变了中小学体育工作无章可循、管理不善的状态。学校体育课的开课率大幅度提高;全省新课程体育骨干教师队伍已基本形成,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省教育厅定期举办一系列全省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教学研讨会、调教活动,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也普遍开展了相应的课外、校外教育活动,这些活动规模之大,内容和形式之丰富多彩,参与人数之多,影响之深广,极大地促进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长足发展。但尽管如此,全省仍然存在着不够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的情况,正如提案所提到的,尚有不少学校严重缺乏体育场地和器材、专职教师不足等现象,极大地影响着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这些情况,我厅进行了调研,3月份召开的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对今年及下阶段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意见,并于年底对全省体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全省新建学校或新校区建设按学校建设要求配备体育场地,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加快我省学校体育教育发展步伐,力争改变我省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师资缺乏的状况,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符永笃,电话:65339349
   
   
    主题词:教育 政协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