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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我省退塘还林工作的建议》省民建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林业局
200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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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琼林函〔2004〕205号
   
   
    海南省林业局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省民建: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退塘还林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在提案中所提关于我省海防林的基本情况、主要整治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是客观的。所提的建议也是切实可行的。省委、省政府历来对林业,特别是对沿海防护林和红树林的保护与建设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为了加强对海防林的整治,近几年来,我局曾多次会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各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沿海挖塘养殖破坏海防林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制定退塘还林计划,限期退塘还林。我局还会同有关沿海市县政府组织多次退塘还林专项行动,在全省掀起了退塘还林高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退塘还林6054.26亩,占应退塘还林的45.5%。目前我省毁林挖塘、毁林采钛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退塘还林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
    但从总体上讲,退塘还林工作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全省退塘还林工作进展缓慢,提案中提到了多方面原因,其中填塘经费短缺是主要原因之一。据了解,填一亩塘的费用需要5000元左右,而且往往都是由市县林业部门承担,大多数市县财政没有安排退塘还林专项经费,加之填塘工作牵涉面广,阻力重重,因此,退塘还林工作未能按时完成。针对目前的情况,结合您们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退塘还林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将退塘还林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指标,实行领导责任制,把退塘还林的任务落实到有关市县政府领导个人,明确责任,兑现奖罚。
    二、将退塘还林纳入退耕还林工程中,同时从沿海防护林建设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退塘还林,并督促有关市县政府落实退塘还林专项经费,确保退塘还林经费到位。如三亚市政府今年便安排200万元用于退塘还林。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四、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对新发生的毁林挖塘、毁林采钛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依法严处,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林业局林政法规处 吴其方
    65374603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 0020 案由 关于加快我省退塘还林工作的建议
    承办单位 海南省林业局 电话 65374603
    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对办理的具体意见:
    委员签名(提案单位盖章)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注:委员填写此表后,请寄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1号楼,邮编:57020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