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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规范海口现有摩托逐步实现由限制到取消 陈嘉新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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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海口现有摩托逐步实现由限制到取消 陈嘉新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
    第0196号提案的答复
   
    陈嘉新委员:
    关于《规范海口现有摩托车逐步实现由限制到取消》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海口市关于摩托车管理的规定
    2002年市政府颁布实施《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对市区摩托车做出严格管理规定:一是继续停止办理琼A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与迁入手续;二是实行市中心区摩托车限行管理,禁止外市县号牌摩托车入市行驶;三是实行摩托车限期、限里程报废规定。交警部门严格执行该通告,开展了一系列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严格管控市区摩托车行驶总量的前提下逐年报废减少摩托车,确保摩托车数量逐年递减。仅2006年强制报废摩托车9641辆。目前,摩托车报废工作仍在严格执行,有效地杜绝了此类车辆回流社会带来的安全隐患。
    海口琼山两市合并后,为了解决本市边远乡镇居民交通出行问题,交警部门开设了乡镇摩托车入户办牌工作,乡镇牌摩托车只允许在非中心城区行驶,这与市中心区摩托车管控工作没有冲突。
    二、关于整治套牌摩托车的问题
    整治摩托车套牌的问题关键在于路面查处。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仅去年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占各类交通违法总数的80%以上,其中查处了一批无牌无证、套牌摩托车,在较大程度上控制了套牌车上路行驶现象。
    至于提案中提到“由政府出资统一制作制式牌照,统一上牌”,借此清理整治套牌车辆的做法不妥。一方面,此做法无法解决无牌无证、套牌车问题,因为这些车辆由于手续不齐全等多种问题无法上牌;另一方面,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三、关于摩托车禁行的问题
    摩托车禁行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活问题,务必要稳妥,要有渐进性的过程,不能因禁行引发群众矛盾导致社会不稳定。对此,我市从妥善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总量控制,严格报废,逐年减少的方式严格管控市区摩托车行驶数量,预计在未来几年内我市市区现行摩托车临近整体报废界点。
    关于“一人一车”的提法不妥。一方面,目前我市禁止办理市区牌摩托车,实行“一人一车”与之相悖行不通;另一方面,对于(不存在限制的)乡镇牌摩托车管理工作意义不大。目前我市开设了乡镇摩托车入户办牌工作,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符合机动车入户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登记注册入户。
    关于发展公共交通,促进禁摩工作的问题,已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认同。我市相关部门已形成《海口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共交通管理,促进摩托车退市的调研报告》,对于政府下一步组织各职能部门优化公交运输管理工作、促进摩托车退市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我市十分重视且坚持抓好交通宣传工作
    一是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宣传“五进”工作(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使交通宣传深入广大群众。
    二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目前已联系8家省市媒体开设《交警直播室》、《椰城红绿灯》等4个宣传专栏,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从视觉、听觉上加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下大力气抓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我市已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青少年交通知识体验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校外学习体验场所;2005年交警部门与市教育局联合编印海口市《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30万册,免费发放给全市中小学生;2006年为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发放4万顶“学生交通安全帽”;选派优秀民警担任全市各中小学校校外辅导员,定期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重点加强营运车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宣传教育,通过定期上门督查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上交通安全课、通报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检查营运驾驶人资格等方式,强化这部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观念,进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
    此复
   
    二○○七年六月一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