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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海口市老城区建设管理的建议 刘伯泉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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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老城区建设管理的建议 刘伯泉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
    第0131号提案的答复
   
    刘伯泉委员:
    《关于海口市老城区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旧城区的规划改造及建设管理工作是海口市城市建设发展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您在提案中对海口市老城区(特别是五条老街)的规划保护利用及开发管理模式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所提及的老城区大多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
    一、根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将坚持整体发展、动态保护、原真性保护、公众参与的原则,进行海口旧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等专项保护工作,并采取“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三级保护的方式进行控制。对于旧城保护区内的骑楼建筑、居住建筑,将根据其风貌价值和建筑质量进行分类,可分别采取保护、修缮、更新的方法:
    (一)价值较高的传统民居应进行挂牌保护,同时可以开展具有传统特色的旅游项目,在旧城保护区得到保护的同时,也使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出新的活力。
    (二)对风貌价值和建筑质量一般的民居建筑积极进行修缮,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外观的情况下进行内部设施的现代化改造;并逐步迁出居民,降低居住密度,提高居住质量。
    二、今年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口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政府已考虑从多方面落实抢救和保护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确保名城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今年我市将继续组织编制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与我市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相结合相促进;同时开展海口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海口五条老街)之保护规划设计和示范段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十一五”期间对海口五条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改造。
    (二)提案中对老城区提出具体的改造方式、方法,我市将结合五条老街的保护改造,认真研究编制规划设计,对于符合规划的建议将积极采纳并付诸实施,五条老街保护改造规划方案出台后,将请您参与会议指导,征求您的意见。
    非常感谢您对海口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为建设美丽海口而共同努力。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