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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保护海南大学教学科研用地的建议 符气浩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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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海南大学教学科研用地的建议 符气浩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
    第0108号提案的答复
   
    符气浩等16位委员:
    《关于保护海南大学教学科研用地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和教育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环岛路的定位。
    环岛路位于海甸岛,绕整个海甸岛一周,是集道路、堤防、景观为一身的“三合一”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该道路穿越海大的路段在1993年编制的《海甸西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就予以控制,2005年市政府批准的《海口核心滨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原规划确定该路段。环岛路路线方案是经过竞赛、多方案比选、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路线方案线型平顺,与现状地形结合较合理,且与东西两侧规划道路合理衔接。环岛路建成后,将为市民和游客营造一个充分活力的集旅游、观光、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空间、绿色生态长廊和滨海城市风貌。海南大学申报《海南大学修建性详细规划》也是遵照规划控制予以确定环岛路的位置,并未提出异议,认可该规划道路,并依据该规划道路布置各个项目。
    城市道路规划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开发强度预测交通量及其分布趋势,提出城市道路布局方案,力求以最短的行程,最少的运行时间,最经济的交通工程,达到迅速、高效、安全地完成交通运输任务。城市道路系统布局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城市是否可以合理、经济地运转和发展。
    二、科学设计环岛路。
    我市在建设环岛路时高度重视占用学校用的问题,王路副市长多次开会研究。市规划部门就环岛路路线问题召开了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南市政设计院参加的专题研究会,会议决定由设计单位对穿越海南大学的环岛路西南段(世纪大桥至市武警边防总队)再做两个路线比选方案,并对路线调整造成的工程投资增加和用地权属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以利科学决策。中南市政设计院根据现状地形及各单位用地情况作了两个调整方案(详见附图),其中:
    1、调整方案一向南偏移35米,路线调整幅度较小,对整合海大用地较为有利,但仍需占用海大用地约2.53公顷,工程投资基本不变。而原路线方案占用海大用地为2.77公顷,现调整方案减少占用海大用地0.24公顷,占用用地虽然没有大的减少,但已尽可能保证了海大用地的完整。
    2、调整方案二向南偏移约150米,路线调整幅度较大,道路线型不尽合理,虽能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海大用地,保证海大用地不受大的分割(仍占海大用地约1.1公顷),但该调整方案需另外占用土地,涉及到新的拆迁问题,将会引起新的矛盾。目前该道路的前期工作已完成,如进行调整,则需重新开展前期工作。
    上述方案经市政府综合研究,决定采用调整方案一,市规划部门已将调整方案一通报给海南大学。
    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海南大学适当补偿。
    四、教育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海大是海南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是我省重要的高等教育资源,我市将大力支持海大的发展。
    五、关于海大规划建设问题,我市将专门研究,在规划上将给予支持。
    此复。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