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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人民大道海南大学东门口和海口市人民医院之间设立交通信号灯与电子眼的建议 丁赛珠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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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人民大道海南大学东门口和海口市人民医院之间设立交通信号灯与电子眼的建议 丁赛珠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五次会议
    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
   
    丁赛珠委员:
    《关于在人民大道海南大学东门口和海口市人民医院之间设立交通信号灯与设立电子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交警部门已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情况基本属实,可考虑在该处开通红绿灯。
    由于人民大道列入今年道路改造工程。可在此处开设红绿灯项目却没有列入该道路改造的概算,现只能根据《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报此项目,调整增加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后方可实施,争取解决此处群众过街的安全问题。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667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