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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中小学普遍开设游泳课并将游泳训练自救教育纳入教材的建议 曾宪云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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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曾宪云委员:
    您《关于中小学普遍开设游泳课,并将游泳自救教育纳入教材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我省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了比较切透的分析,对今后进一步防止中小学游泳溺水事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十分感谢您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关心和爱护,现就提案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游泳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中小学游泳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维护中小学的生命安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我们教育部门一定要把中小学游泳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首先是要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宣传园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教育部门要主动与社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和整治。从学生游泳事故中,有的学生因不慎落入建筑工地末及时掩埋和未标上警示牌的积水深坑而溺水死亡的。三是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加强对其子女进行游泳安全的教育和监督工作。中小学的安全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方方面面,只有教育部门、社会及家庭紧密配合,大家都来关注中小学游泳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学生的伤亡。
    二、在学校普遍开设游泳课,将游泳训练和自救知识教育正式纳入中小学教材,对学生进行游泳训练,同时进行自救和互救的演练和操作,提高每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的建议很好。但是如果把此内容编入学生教材,还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教材内容是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不是由省里编写的,内容已经很多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多方面的,游泳安全只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方面,食品卫生安全、消防、交通、防雷等安全知识都重要,如都要编入教材,可能不现实。学校平时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中都包含了各种安全知识的内容。
    今后,我厅将加大对学生游泳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4271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