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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41号提案的答复
潘杏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欢乐节与海交会合办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此提案非常具有建设性,可留作参考。但由于以下几个原因,2007年欢乐节与海交会暂不宜合办。
一、欢乐节与海交会办会主题有别。欢乐节主要是欢庆活动,以热带海岛旅游观光为主题,在引进岛外投资和客源的同时,本地居民也广泛地参加欢庆活动;“海交会”是商贸活动,以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为主题,主要是促销本地产品,广邀天下客商,以交易订货为主。两会合办,规模太大,较难操作。
二、欢乐节与海交会的财政预算已获人大通过,因体制原因,重做预算,已不可能。
三、欢乐节与海交会的各自品牌效应已形成,分开办会,向小型化、特色化发展,效果会更好。
二○○七年六月四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农业厅市场处吴广乐,6539005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