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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提案 王安松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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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第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33号的答复

王安松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原则为: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部门分工是按国务院23号精神进行划定的。

20047月,省政府决定成立由省食品药品、农业、卫生、商务、教育、工商、质监等18个部门组成的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几年来,食安办及成员单位完成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海南省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评价办法》、《海南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涵盖全省的食品安全预警、监督、管理、和惩罚机制基本形成。同时开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网。

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使我省安全形势有明显的好转。从2005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8部门组织的全国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组对我省及海口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结果是排名一年比一年往前。2006年,省食安委组织省食品药品、农业、卫生、商务、教育、工商、质监等成员单位对全省18个市县及洋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推动和促进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目前受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部门监管串力度等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还还是个薄弱环节;小作坊产品检测监督还不到位;乡镇小食店卫生条件差等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有待各级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从种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农村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教育等七个方面作了部署。我省将按国务院整治方案制定相关方案并实施,尽最大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搞好,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符顺

联系电话:6683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