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在我省实行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经费预、决算审查和公开公示制度的提案 刘平量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07年7月13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在我省实行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经费预、决算审查和公开公示制度的提案 刘平量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229号的答复(B)
   
    刘平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实行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经费预、决算审查和公开公示制度”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到的4点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目前,我省财政也在进行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金财工程”建设等多项改革,旨在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收支安排更加透明,其中也有多项改革与您提出的建议不谋而合,现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以及涉及我厅工作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通过建立完整工作制度体系,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方法、支出标准等作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经费的分配使用。2004年,省本级出台了《海南省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将部门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在人员经费定员定额方面,所有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审核数及相关政策安排,没有政策依据的人员经费一律不安排。为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最近中央又出台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更加规范化、阳光化;在公用经费定额方面,从2001年起,省本级就开始实行标准化管理,对公用经费中的15个子项(如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等)分别核定定额标准,并按单位编制数安排到部门预算中,确保各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安排公平、透明。预算项目通过软件实现项目库管理,功能强大的项目库,提供了预算项目完整、详细的信息,使得预算安排真实可靠、预算执行有章可循、预算监督可据可查。
    除此之外,在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上,根据2007年1月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我们正在研究改革我省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开支标准和实行定点管理两个方面。此项改革,不仅有利于规范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还将对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公务用车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车辆经费定额标准,按照车编及定额标准核定车辆购置费和车辆交通费,超编车辆一律不安排经费,同时不断完善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耗油定额包干等管理办法,有效的控制公车费用的增长。上述措施的实行,为规范机关行政经费开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提供了保障。
    二、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综合预算,使得人大、审计部门关于细化预算、强化监管的要求得到落实。从2001年省本级实行部门预算改革以来,不断扩大报送人大审查的部门范围,2003年起,省本级除省安全厅以外所有部门都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我们欢迎人大对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费进行专门审查。
    三、实行机关行政经费使用内部定期公示制度,对降低行政成本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您在议案中提出建立政府机关国家行政管理经费预决算“内部”公开、公示制度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通报制度的建议很好。我省许多省直机关单位已实行机关行政经费使用内部定期公示制度,形成行政经费自我约束机制。下一步如能引进向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制度,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将更好地促进机关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后,我厅将结合实际继续研究建立相关的机制,使得机关行政管理经费预决算能更公开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促进机关加强经费管理。
    近年,我省财政开展多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需在不断摸索中总结完善,同时也需要像您这样的委员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财政厅、钟莉,6853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