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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议在洋浦建立液化天燃气储运中心的提案 刘毅恒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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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84号的答复
刘毅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在洋浦建立液化天然气储运中心的提案》(第0184号)已收悉,经商洋浦管理局和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2005年我省已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建设海南液化天然气及燃气电厂项目的合作协议》,经过了一年多的工作,目前LNG项目已完成了可研和陆域形成初步设计工作,今年7月份已开始LNG项目的陆域形成(填海、造地)等工作,如气源按计划落实,预计2010年底将建成投产。项目一期工程200万吨,2015年(二期工程)将扩产至300万吨。
    随着我国能源政策的调整,能源需求将呈现多元化,国家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扩大,因此建设一个LNG仓储和转运中心,对国内的LNG供应将起到充分的安全保障。而我省液化天然气储运项目建设将能为LNG项目提供周转、存储、置换和现货贸易的基地。现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在洋浦建设液化天然气储运中心已有规划和方案,该项目是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LNG项目的补充和发展,一旦建成其仓储能力将达1500万方。因此在海南LNG项目基础上建设国内最大的LNG仓储和转运中心,将能充分节约项目重复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利用海南自身地理优势节约运输成本,还可发展下游产业链及促进海上LNG短程物流发展。届时,我厅将与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商榷,根据我省LNG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将液化天然气储运中心项目做为重点项目列入我省“十二五” 规划。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能源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储运中心项目。
   
    联系单位: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 联系人:蔡汝湘
    联系电话:0898—65380669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