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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海南省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的提案 莫柯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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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南省政协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答复

    莫柯委员:
    您在省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海南现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的提案》(第0169号)提案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几方面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政府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少数民族艺术培养,主要措施有:一是举办全省黎族歌手专门培训班,培养民族歌手,传承民族艺术;二是积极推荐少数民族文艺人才参加专题培训。据了解我省与文化部曾联合举办全省舞蹈编导培训班,加强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舞蹈编导的培养;三是选送一批具有艺术潜力的少数民族艺术人才进行深造。我省先后送黎族艺术骨干苏如荣、胡海兰、黄婷丹、符进平、符建等分别赴北京舞蹈学院、海南师范学院学习深造。
    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我省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方案。今后还将努力争取专项资金,多渠道,多方面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
    感谢您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关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冯浩;电话:6534271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