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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调低公务员招考收费的建议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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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低公务员招考收费的建议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民进海南省委员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调低公务员招考收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自2002年以来,按照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琼计价管函{2002]400号)规定,对报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人员收取每人次150元,所收款项入省财政专户,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我省公务员报名考试费用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即笔试(考试科目为2科)、面试所发生的开支。主要开支项目是:1、笔试:公告费、报名场地费、考试命题费、试卷印刷费、考试场地费、监考费、阅卷费、保密费、交通费。2、面试:考官培训费、面试场地费、考官及考生午餐费、考官及工作人员的补助等。
    由于我省招考规模较小,考试成本较大,因此,与其他省市的收费标准比,我省的收费标准偏高。最近,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降低公务员招考报名考试费用,今后公务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次。
    感谢您对人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电话: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舒 琳 6533256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