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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构筑打工经济平台 维系打工族家庭稳定 符史干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1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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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打工经济平台 维系打工族家庭稳定 符史干
符史干委员:
    您提出的“构筑打工经济平台,维系打工族家庭稳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显得日益重要和紧迫。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原则,自2005年起,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琼府[2005]33号)、《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方案》(琼府[2006]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琼府[2006]9号)等一系列文件,出台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加大政府组织的输出力度,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2006年,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其中省内转移5.3万人,省外转移3.2万人,对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您提出的发展打工经济的四条建议非常中肯,并具操作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纳您的意见。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息沟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打工信息。6月9日,我厅在湖南长沙召开的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签署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协议》,这将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周边省区的劳务信息交流,为外出务工的农民提供更多、更为可靠的信息。
    二、设立机构,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我们已向省政府申请在广东设立劳务管理机构或在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增挂相关牌子,增拨业务经费,以便沟通用工信息,并为在泛珠三角务工的海南农民工维权。
    三、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今年力争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其中劳务输出前培训4万人,劳务输出后的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目前培训计划已分解下达各市县,正在狠抓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ΟΟ七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李伟
    电 话:65367445 6534200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