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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将儋州松林岭干渠列入省管的建议 张乾造陈焕康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0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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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水办函〔2004〕77号
   
    对政协海南省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193号的答复
   
    张乾造、陈焕康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儋州松林岭干渠列入省管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你们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松林岭干渠是松涛东灌区的一条重要分渠,渠道全长71.5公里,渠首设计流量13立方米/秒,灌溉儋州市北部地区的8个乡镇13万亩农田,受益人口近40万人,约占儋州市总人口的45%。该工程于1971年兴建,由于当时条件限制,灌区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加上经过30多年的运行,灌溉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影响灌区农业生产用水,现灌溉面积仅6.4万亩,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
    2、松林岭干渠只灌溉儋州市农业面积,根据分级管理权限的规定,松林岭干渠归属儋州市管理是对的,也符合当前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3、解决松林岭干渠的防渗加固、农业生产用水问题,关键是要拓宽投资渠道,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引导和发动受益的农民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并且要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工程管理,以保障水利工程持久良性运行。近年来,儋州市坚持“治水富民”的思路,重视和加强松林岭干渠的防渗配套加固,特别是去年,为解决儋州市北部地区用水难问题,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松林岭干渠进行全面清淤维修加固,取得了显著成绩和良好效果。我们相信,在儋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松林岭灌区水利设施会得到逐步完善,儋州市的经济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局农水处 卢佐峰
    联系电话:65357463